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胡益蒙律师微信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故意杀人罪的民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11-22 13:27)    点击:1719

故意杀人罪的民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关于赔偿问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如下:

  (一)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 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 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 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 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三)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 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 岁以上的, 按五年计算。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 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 依照前款 原则确定。 )

  (四)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 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

  (五)交通费、食宿费等。(以死者家属实际合理支出考虑)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胡益蒙律师提供“劳动纠纷  人身损害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胡益蒙律师,胡益蒙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胡益蒙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957720027,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胡益蒙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温州律师 | 温州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胡益蒙律师主页,您是第46952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