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借问题,我是房东在签合同之前,我曾说要用到房产证等办一个营业执照。他说没有问题,说家里的女婿,女儿等人都是镇上的领导之类的。因我看到我这之前的那个开店的也挂了个营业执照,所以就想信了(之后打电话问当事人,他说是自已找私人办的),把合同里面的租金交清之后就去准备自已的事去了
当几天过后,我在把东西都装备好,需要房东的房产让办营业执照的时候,他说没有房产证,只有土地证,还把土证给我看是个97年的编号34051019,当我上网的时候发现在这土地证是无效的,房东说这个土地证有用,可以办的。我也没有争辩,只想尽快把店开起来做工司的业务,所以一方面想把这个店面再转让出去给其他人(不做工司业务的) 另一方面尽快找房处理搞好营业执照等问题,后来没办法我又拿着房东给的土地证拿到工商局去资询了下,工作人员解释这个土地证无效,办理不了,工作人员说可以先到该村委会去开个证明,又经过一天的时候 ,房东说证明今天开不了,村里的人不在,“有时候我们有空他们没空,他们有空我没空。这个不好说,再等几天我再去帮你搞下呢” 还有说今天村里搞检察什么的,(从9.17日开始到10.22日还在等)
现在的问题是,我店里经营不了,请来的工人也都准备走了,和公司里的业务也维持不下去了(受到了谴责),工作也没有了,现在的我可以怎样保护自已的合法权益呢,谢谢律师帮帮我,谈一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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